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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四注重”力推纪检监察宣传报道
发布时间:2017-02-27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胡太庚

“各镇各部门每月报送宣传信息均不得少于2条,全年被媒体采用的稿件不得少于6条;委局机关各室每月采用稿件不得少于1条……”这是今年镇安纪委对宣传报道工作提出的一项刚性要求。近年来,镇安县注重队伍建设、宣传策划、宣传方式、考核激励等措施,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撰写纪检监察新闻稿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一是注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宣传骨干人才库制度,聘请纪检监察宣传通讯员5名,各镇(办)、各单位纪检组、委局各科室分别明确1名政治觉悟高、业务水平高、工作热情高的的同志作为纪检监察通讯员,采取多种形式整合优质人才资源,实现以骨干带全员,后备变骨干的梯队式发展,不断加强宣教干部队伍建设。分管领导也将在每月或不定期召开信息工作例会,把近期信息工作进行总结,明确报送重点,提出工作要求。

二是注重宣传策划。做到年初有计划、每季有方案、每月有重点,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收集材料,认真提炼,推出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和信息。把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来抓,加强主题新闻宣传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搞好主题宣传,在每一项工作开展过程中,都制定宣传工作策划案,在抓住工作重点、破解工作难点、突出工作亮点上下功夫,找切入点,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社会透明度,拓展新闻信息传播空间和渠道,推动工作动态信息不断外延,让社会公众、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纪检业务动态。

三是注重宣传方式。把握好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形势任务、党纪条规、理论政策以及工作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重点。认真做好向各级纪委网站、公众微信号等的信息报送工作。发挥好写作能手、特骋人员、通讯员、信息员的作用,全面提升宣传稿件的质量和数量,积极向中央和省、市有关报刊杂志、新闻媒体投稿。积极推进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两平台一网站”作用,切实加强自办新媒体运行管理,督促各单位报送纪检监察工作成果。适时组织好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主题新闻宣传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搞好主题宣传。

四是注重考核激励。制定下发了《镇安县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提出各镇各部门每月报送宣传信息稿件不得少于2条,被媒体采用不得少于6条;委局机关各室每月被采用稿件不得少于1条,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把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与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对信息报道、撰写、采用情况做到每月一统计、每季度一通报,对任务宣传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任务不动,仍然停滞不前的,县纪委要对镇(办)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和委局机关室主任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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