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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践行“四种形态”约谈干部182人次
发布时间:2017-04-27   来源:镇安县纪委   作者:贺婷 胡太庚

今年以来,镇安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以实践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新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

抓好提醒约谈,化解线索存量。针对党政一把手、新提拔任职、廉政风险点较高的;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反映模糊、可查性不强的;存在轻微违纪违规、可免于纪律处分的;履职不力、明显违纪、需责任追究或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分别开展预防提醒、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和问责处分约谈。截至4月底,全县共对干部开展约谈干部182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15人,警示谈话52人、诫勉谈话15人。

统筹“四个要素”,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依纪依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六大纪律”,抓早抓小,动辄则究。注重统筹“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群众口碑”四个要素,依纪依规对违纪人员作出恰当处理。1至4月份,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257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218人、第二种形态处置36人、第三种形态1人,第四种形态处置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218人中,提醒谈话115人、警示谈话52人、诫勉谈话15人、通报批评22人,批评教育4人。突

出执纪重点,严惩腐败行为。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工作失职失责、转移低保资金用途、贪污受贿等案件,重点审查涉法类、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群众纪律等案件,对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该开除的开除、该移送的移送,形成足够震慑。截至4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41件(次),立案32件,结案32件,党纪政纪处分36人(其中乡科级4人,一般干部8人,其他党员干部24人),刑罚判处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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