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柞水县纪委在执纪审理工作中,大胆创新审理工作理念,积极准确运用“三审”方法,即:程序审、事实审、党纪法规审三大阶段。严把案件审理关口,提升执纪审理工作效果,截至目前共审理案件63件,无申诉、信访案件。
一是严审“程序流程”环节,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组织室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相关党内法规,将程序正义视为“看得见的正义”的理念贯彻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进入审理的案件从案件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等阶段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对手续程序不到位、文书格式不规范、忽视违纪人员权利保障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二是严审“违纪事实”认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证据材料进行反复鉴别、反复推敲、反复认证,严把证据“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三关。所有违纪事实的认定必须有相关证据进行佐证还原,对违纪事实不清的案件坚决不予接收,对案件模糊直接影响案件定性处理的及时与审查组人员沟通,明确案件审查的方向、重点,确保用证据来全面客观、真实的还原事实真相。
三是严审“党纪法规”选用,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以违纪事实为基础,以党内法规为准绳,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方针。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所造成的后果、对违纪问题的认识和态度、一贯工作表现等,按照党政纪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量纪标准,作出准确的处理。坚决杜绝定性不准确、引用法规条文不恰当、处理偏轻偏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