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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严字当头用好纪律戒尺
发布时间:2017-09-19   来源:柞水县纪委   作者:白明鹏

 今年,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筑牢纪律审查安全弦,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职能,运用“五个严格”工作法为纪律审查安全保驾护航,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今年1到8月,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01件,同比增长百分之一百四十六;立案76件,同比增长百分之五十五点一;结案72件,同比增长百分之一百一十八;给予党政纪处分73人,同比增长百分之一百二十一。    

 严格纪律审查程序。根据纪律审查程序,严格监督关键环节,制定出了规范的办案工作流程图,从案件线索的收集开始,直到移送审理,将每个环节都纳入监督的视野。加强办案过程的文书报批备案工作,让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充分利用好新建谈话点的科技设备,实现办案监督手段的科学化、信息化、流程化,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减少程序执行的随意性。    

严格审查措施使用。严格措施的使用条件、时限、适用对象和审批权限,防止未批先用。在每一项措施的使用之前,都要有规范的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报批备案制度,做好存档备查。并监督检查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谈话点管理是否严格规范,确保纪律审查措施使用依纪依法进行。    

严格合法权利保障。正确处理好权利保障与安全管理的关系,将保障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利视为查办案件的重要环节,将其纳入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加大内部监督制约力度,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坚持文明办案;强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依法保障被调查人履行合法权利创造条件。

严格纪律审查安全相关制度。将各项监督工作和措施形成制度,建立稳定、规范的监督长效机制,把开展案件监督成为实施日常科学管理的组成部分,增强日常监督制约效果。及时健全完善《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县纪委层层签订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责任书》,夯实了办案安全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严格落实督办机制。将反映同级党委管理干部违纪的问题和上级机关交办、领导批办的事项作为督办的重点,坚持分级管理原则,明确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查处。对已办理的批办件和查报件,组织力量认真审核;对即将到期和超期未结案件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遗留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采取定期清理核对、督促办理、要求反馈办理进度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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