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2018年1月10日至19日,柞水县将由县委各常委带队,对全县92个单位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本次考核该县成立了13个考核组,由13名县委常委分别任考核组组长,采取班子述廉、民意调查、个别谈话、抽查核实、听取汇报和查阅档案资料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9个镇办、83个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作出客观公正考核评价。考核时,考核组还将深入每个镇办抽查2-3个村(社区),县直部门抽查1-2个下属单位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党委(党组)履行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正风肃纪、教育监督、执纪保障、示范表率“六项责任”情况;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及动态监测情况;科级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填写、研判及约谈提醒手册填写情况等,还包括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同时,该县还进一步严明考核纪律,要求各考核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迎来送往,不得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在镇(办)考核一律在机关廉政灶用餐,在县直部门考核一律不安排用餐,对违反纪律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