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严把关键环节,强化巡察力度,紧盯“三大问题”、“六大纪律”和“九个重点”不放过,坚持做到“五个一批”,使巡察利剑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巡察一批,做到“全覆盖”。县委巡察办制定了《县委巡察工作全覆盖方案》、《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年巡察工作计划》和《县委巡察组年度考核办法》,全力推进巡察工作开展。按照巡察工作全覆盖的要求,目前已开展巡察工作三轮,分别对3个镇办、19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巡察,占年度计划20个单位总数的105%,超额完成了年度巡察工作计划任务,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全面覆盖。
整改一批,问题“不放过”。探索推行了巡察“五步工作法”, 做到“三注重,两促进”,有效将“学、查、整、改”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做到边巡边改,对于现场能够整改的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迅速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今年以来,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369件,目前已整改到位268件、101件正在整改之中。
规范一批,安上“矫正仪”。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组织被巡察单位逐条开展对照检查,深入进行剖析查找,深挖问题原因,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堵塞制度漏洞,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重点问题实行跟踪到底,对重点单位适时开展“回头望”,确保问题不再发生。目前,已组织被巡察单位开展座谈分析会40余场次,完善制度规定60余项,确保真正达到“对症下药”、“治病救人”的效果。
提升一批,装上“加力器”。以规范提升一批基层党的组织为目标,不断完善巡察工作制度,细化巡察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巡察质量和水平。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编印了《柞水县巡察工作党内法规和制度汇编》、《柞水县委巡察工作手册》等业务资料,制定了巡察工作相关规范22项、材料模板12种、巡察工作制度13项,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震慑一批,拉响“警报灯”。加强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管理,实行统一管理、集中研判、分类处置,各巡察组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保密工作流程,做好问题线索的登记、管理、批转、移交等工作,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不放空。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单位移交问题线索81件,立案4件,党政纪处分4人,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形成了强大震慑,倒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遵纪守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