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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四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8-05-07   来源:柞水纪委     

为更好的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柞水县纪委监委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法律知识大培训为契机,坚持“加减乘除”四法并用,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纪律部队”。

宣传教育做“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载体,依托“清涟柞水”微信平台、柞水纪检监察官方网站、“柞水清涟”微博,通过专题集中学、个人自行学、相互交流学等方式,深入学习《监察法》、《条例》和《准则》等相关资料。同时,要求干部观看《巡视利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等大型电视专题片,坚持采用宣传引导加警示教育的方式,不断提升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整改不足做“法”。纪委监委定期开展“辣味”组织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对照检查,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自我批评,深挖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定实整改措施,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同时,举办“法纪知识大讲堂”,从县纪委监委抽调了班子成员、室部主任和业务骨干给机关干部职工进行辅导,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执纪能力。

自律他律做“乘法”。对照纪检干部“八条禁令”,修订完善了纪委监察委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机关管理、纪律审查、党风政风、综合管理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约束自我,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同时,加大对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管理力度。通过自律加他律的方式,不断规范自身行为,增强“四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争做清正廉洁表率。

督查问题做“法”。密切联系实际,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加强关键环节管控,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坚决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坚决严肃查办;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对分管领导进行问责。(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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