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柞水县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内涵,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断增强震慑效果,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努力为全县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立足抓早抓小,用好“第一种形态”。柞水县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定期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信息。编印典型案件读本,打造廉政文化基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自觉接受教育,以案明纪,通过教育常态化使咬耳扯袖成为常态。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找当事人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避免“小患成疾”。 今年1至4月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3人次,第一种形态占“四种形态”总数的84%。
坚持动辄则咎,用实“第二种形态”。本着“惩前必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切入点,遏制“破纪”向“破法”发展。认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并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综合运用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予以严肃查处。今年1至4月全县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4人次,第二种形态占“四种形态”总数的14%。
增强震慑效果,用准“第三、四种形态”。柞水县纪委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增强震慑效果。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把扶贫、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环保生态等领域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紧盯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发现一起惩处一起,依纪依规立案审查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手软。今年1至4月全县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人次,第三种形态占“四种形态”总数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