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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坚决落实“十条禁令”打造执纪执法“铁军”
发布时间:2018-08-15   来源:柞水县纪委     

自省纪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以来,柞水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十条禁令”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组织学习,强化思想认识。省纪委“十条禁令”下发后,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印发了《转发〈陕西省纪委关于印发<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的通知》,对我县贯彻落实提出了要求,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十条禁令”,使“十条禁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表率。有纪必依,违纪必究,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县纪委、监委机关利用“周五学习日”,各镇办纪委(纪工委),县直部门纪检组利用集中学习日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逐条逐字学习“十条禁令”,举办了研讨活动就“十条禁令”文件出台的背景、精神、意义以及落实情况进行了讨论,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写出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创新载体,营造浓厚氛围。柞水县纪检监察网、“清涟柞水”微信公众号、“柞水清涟”微博对省纪委监委公布的“十条禁令”及时转载宣传。县纪委监委机关为每一名干部制作了印有“十条禁令”的桌牌,时刻提醒大家严格遵守。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了“绝不违反十条禁令承诺签字”活动,承诺严格遵守“十条禁令”要求,带头遵纪守法,严肃执纪,依法办案。勤政廉洁,用于担当,以实际行动争当新时代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开展自查,健全约束机制。柞水县针对“十条禁令”,结合纪检监察“五个五”长效机制中的“纪检干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开展内部自查。各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对照禁令,开展自查。7月29日至8月5日县纪委组织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明察暗访,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开展就纪检监察履责尽职、遵纪守法、落实“三转”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覆盖面和真实性。刀刃向内,较真碰硬,坚决防止“灯下黑”,对违法“十条禁令”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将“十条禁令”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纪检组绩效考评及机关干部个人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如有违反一律取消年终评先资格。严格执行“两个考核办法”强化纪委室部和全员考核,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及考核办法,强化对纪检组的考核、管理和监督。

广泛宣传,扩大外部监督。在网站、公告栏、LED屏、微信、微博等媒体,公布“十条禁令”的具体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置“十条禁令”宣传版面,通过发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卡,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开展集中接访活动,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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