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派驻监督存在的“探头不聚焦,思想有顾虑、抹不开面子等“不敢为”、“不会为”等现象,柞水县纪委创新建立派驻机构管理机制,充分激发派驻机构履职动力和活力。
日前该县出台了《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和《派驻纪检组工作考核办法》,一方面旨在通过对全县纪检组长的单列考核促进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从严监督;另一方面通过健全机制、规范履职等促进派驻纪检组主动出击、主动作为、大胆履职,擦亮监督“探头”,站好纪律“前哨”。
据了解,《工作规则》共六章十六节,包括总则、工作机制、工作职责、监督权限、工作制度、附则。《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内容和指标、等次评定、结果运用等。《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以““双定双联双评”的方式为主线,推进派驻机构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双定”即职责定位、履责定标。该县从厘清派驻机构与被派驻单位、与县纪委监委、与县纪委监委各部室之间关系,界定履行监督责任的范围及权限,制定了派驻纪检组9大类工作职责,6个工作制度。同时制定了《派驻纪检组长考核目标任务设置表》明确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宣传教育、工作联络、日常管理等6类19项内容的派驻职责清单,督促各派驻纪检组照单履责工作的要求入手,扎实定位定标,确保履行主责主业不跑偏。
“双联”即横向联合、纵向联动。派驻纪检组以“驻点”监督为主,遇到疑难复杂信访、重大案件、专项整治、专项检查行动时,实行各派驻纪检组之间横向联合。建立派驻纪检组与县纪委监委纵向联动机制,实行派驻纪检组工作“承包责任制”,推行1名委领导+1个纪检室+若干派驻纪检组的协助模式,从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各项工作入手,对口指导各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
“双评”即自我评、组织评。《考核办法》规定了半年、年底对派驻纪检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职能任务、日常管理、民主评议和中心工作四部分,实行工作实绩加减分和“一票否决”制度。半年、年终由各派驻纪检组填写《派驻纪检组长工作考核纪实表》,按照任务清单,就完成任务、未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说明,附佐证资料,同时填写个人自评得分。年终考核由县纪委监委按照派驻纪检组自查总结,召开派驻工作民主评议会进行互评,经过考察核实、分析评价对各派驻纪检组得分排序,按照比例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派驻机构评优评先、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派驻机构干部考核、奖惩、选拨任用、调整的重要依据。对成绩连续2年排名最后的派驻机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的出台促进派驻机构尽快适应新形势、 把握新要求、担起新使命,提升了派驻监督实效,力促监督责任由纸面任务’变为‘手上行动’”。县纪委副书记汪正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