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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纪委监委强化责任担当 坚决守护秦岭地区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18-09-03   来源:柞水县纪委     

在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柞水县纪委监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坚决维护”,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以严明的纪律坚决守护秦岭地区生态环境。

紧盯重点问题不松劲。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紧紧扭住政治纪律这一关键,聚焦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保护两大重点领域,紧盯柞水境内重点区域,突出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针对整而未治、阳奉阴违、禁而不绝等违反政治纪律,主责部门失职失责,在整改工作中出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建筑、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5大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专项整治有的放矢。

展开问题线索“大起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涉及秦岭生态保护区域违规建筑、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对问题清楚、责任明确的信访线索,逐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追责不到位、处理不到位,遗留问题拖而不决、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都要重新建立问题台账,按规定程序处置;对反映问题事实模糊、责任不清的,将建议党委、政府或主责部门依据职责权限交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调查结果。

建立问题线索“枢纽站”。对专项整治中排查出的涉及秦岭保护区违规建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按规定及时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移交,党风政风监督室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提出分办意见,按程序审批后交相关镇(办)纪(工)委、部门纪检组、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核查督办。对有责不尽、有职不履,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打通直查直办“绿色通道”。坚持“查事”与“问责”相统一,聚焦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以及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和受理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造成严重后果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将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对每个纪检监察室联系的办案协作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强化压力传导,坚持应查尽查、一查到底,以高压震慑维护纪律尊严,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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