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动态 >> 柞水
柞水:红脸出汗成常态 打好拒腐预防针
发布时间:2018-12-29   来源:柞水县纪委     

今年以来,柞水县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对“第一种形态”运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打好防腐拒变预防针。目前,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0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415人,占68.6%。

完善机制,量化考核。建立了“五级约谈”、效能问责“备忘录”和“提议单”谈话工作机制,制定了切合本县实际的《柞水县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和统计指标,按干部管理权限,把责任具体压实到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同时,将各镇办、各部门领导班子执行“四种形态”情况,特别是落实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大盘子”里,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

教育提醒,严明纪律。坚持把任前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考试作为领导干部上岗履职的“第一课”,提醒他们时刻坚持勤政廉政,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同时,发送廉政信息,编印典型案件读本,打造廉政文化基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自觉接受教育,严明纪律,通过教育常态化使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定期梳理排查在对信访举报、日常巡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约谈、函询办法,明确约谈、函询的情形、对象和程序,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同时,对存在的轻微违纪问题的,通过开展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帮助其正视问题、认识错误、切实整改。

压实责任,确保效果。印发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纪实和约谈提醒手册》,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同时,县纪委定期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各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通过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王浩 储成文)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