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柞水县纪委监委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积极支持政法机关扫黑除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助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该县共受理问题线索6件,党纪处分2起2人,了结3件,正在核查1件。
压实责任强推进。该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和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传达中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会议精神,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包抓片区、各室部包抓制度。同时,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纳入季度考核点评、半年量化考核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到人,工作推进有力。
紧盯重点狠发力。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明晰查处重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 “保护伞”的问题;各级基层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工作不力的问题。
曝光教育浓氛围。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清莲柞水”公众号、“柞水清莲”政务微博、柞水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及时推送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信息,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社会舆论氛围。
细化措施聚合力。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动协作,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交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零放过”。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专门台帐,实行跟踪式督办、销号式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加强履职尽责监督,开展对职能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