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打伞”的总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主责主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止目前,该县打掉恶势力团伙1个5人、提起公诉3件7人,纪检监察机关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制定《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纪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书记牵头抓、联系常委指导抓、职能室部具体抓的工作运行机制,抽调专职人员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实行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分片包抓制,成立扫黑除恶督导组6个,深入9个镇办、83个县直部门,就有关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算等进行实地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努力形成从严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高压态势。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扫黑除恶知识、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走访摸排线索等工作,在全县张贴《关于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信访举报方式的公告》500余张,就扫黑除恶政策、监督对象和内容等向在广大干部群众进行详细的公告。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向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精神、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方式等内容,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与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结合、与“村霸沙霸”治理相结合、与“破网打伞”相结合,制定《柞水县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做到案件情况互商、问题线索互移、重大案件互助,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协同作战等工作机制,该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县扫黑办和公安局相互之间移交涉黑涉恶类问题线索6件。
从严问责,加大查处力度。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对镇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滞后或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对2017年以来受理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实行台账管理,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拉、件件有着落。(汪鹏 陈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