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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出台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8-30   来源:柞水县纪委     

为加强对县管党组织和县管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督,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日前,柞水县纪委监委出台了《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日常监督的对象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日常监督的内容包括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维护”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四个方面。日常监督方法有9种: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按照职责范围,对分办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制定处置方案,报领导审批后办理;通过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 听取专题汇报,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列席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 监督该单位领导班子以及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会后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促;采取调阅被监督单位文件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日常督导、专题调研,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认真排查问题线索,跟进督查督办;加强与巡察机构联系对接, 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再监督再检查,促使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成因及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联系镇办、部门和单位政治生态整体状况分析研判, 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县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录入反映廉政情况的信息;积极借助科技优势,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有效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度。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

“这个办法出台之后,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进一步强化了‘严在平时’‘抓在日常’的意识,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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