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大意义。各部门要站在政治和战略的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在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一以贯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合力、拾遗补缺、堵塞漏洞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战略,将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要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切实履行好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能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能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既要立足本职,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又要加强同其他成员的协作配合,自觉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框架下,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互相配合。要健全完善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和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制度,互相移送、通报和共享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要强化领导,严明纪律,切实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水平。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始终坚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查办案件作为基本工作原则,坚决维护反腐败协调小组权威,自觉接受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