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柞水县以保障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为重点,深化问题排查、强化督查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问题排查,确保见行见效。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深入排查本系统本部门存在专项整治相关问题,扎实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见行见效。对全县3525户7635人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研判,清退42户87人;排查校外培训机构17所,下发停办通知书8份,取缔培训机构2所;收回保障房拖欠租金5.5万元,对3户实施强制腾退,共收回公共租赁住房6套;深入排查4个方面营商环境不优的问题,及时了解企业困难诉求,促进相关问题解决,自查自纠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突出问题8个,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对下属企业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1次。今年以来,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共开展排查清查178次,发现问题80个,已整改到位75个。
强化督查检查,推动责任落实。柞水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合的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聚焦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现场走访等方式,对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整治,认真查找行政处罚案件背后的党员干部失职失责、腐败和作风方面的存在问题,督促主责部门切实担责于肩、履责于行,推动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通联动。2023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督导检查131次,发现问题95个,督促整改到位70个,有效提升了专项整治效果。下发督查检查通报3期,对专项整治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严肃执纪问责,强化惩治震慑。紧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深挖细查顽瘴痼疾和“急难愁盼”问题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切入点,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计监督等方面涉及专项整治的问题线索,督促各牵头单位及时移送本单位相关问题线索。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坚持直查直处、督查督办、快查快处,切实形成专项整治不放松的高压态势。2023年以来,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共移交问题线索18件,全县共办结专项整治案件27件,对45人运用“四种形态”进行了处理,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对3起乡村振兴领域和3起教育、医疗领域典型案例予以通报,确保专项整治不虚不空、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