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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柞水纪委强化执纪问责力促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发布时间:2015-04-22   来源:柞水县纪委   作者:杨丹

 4月14日,从柞水县纪委发出的《第一季度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中获悉,今年一季度该县通过各类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54起,责任追究35人,党纪处分3人。    

 据介绍,今年以来,柞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内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对各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地毯式、全方位、多频次的明察暗访,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的同时,也追究单位领导主体责任,力促作风建设步入新常态。    

 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节点开展了“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检查。派出85个检查组采取单位自查、联合巡察、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了2轮检查,检查单位218个次,发现问题线索18条,责任追究1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件1人,警示提醒2件4人,诫勉督导1件2人,通报批评2件3人。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围绕严肃干部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他们整合了县直派驻机构力量成立了5个交叉检查工作组,重点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庸懒散奢”,解决“四风”问题的情况先后开展了3个批次的常态化巡察。累计检查单位428个次,发现问题线索22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责任追究12人,党纪处分1人。    

 为促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从3月22日起该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分别带领5个联合巡察组,对各镇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二”工作法、“五个一”纪实手册、民情日记等五项制度、“三难”等问题开展了明察暗访,对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的2个部门和1个镇在全县通报批评。并坚持“一案三查”和“一责三问”,在严肃违纪干部的同时,追究单位领导主体责任。全县共发现违规违纪问题14件,党纪处分1人,诫勉督导5人,警示提醒4人,系统内通报2件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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