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柞水县坚持惩教并举,注重事前防范,通过内容丰富的“十廉”活动载体,打好强心针,筑牢防护网,全面形成崇廉崇廉的文化环境,力促党员干部自觉实现由“不敢腐”、“不能腐”向“不想腐”、“不愿腐”转变。
“学廉”强心。把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以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中心为主要阵地,累计组织开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党纪法规知识培训87场次、13500余人次,全县各级各部门累计组织举办镇村干部、一般党员干部廉政培训376场次、6000余人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思廉”明志。通过组织开展读书活动、研讨交流等形式,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积极记笔记、写心得,开展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摘编》、《之江新语》等专题读书活动,组织各镇(办)部门购买反腐倡廉相关书籍16000余册,举办读书辅导讲座169场次、开辟读书心得交流专栏86期。针对每个学习专题,要求每名县级领导、镇办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人过关,每人至少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做到不动笔墨不读书、不动脑子不读书,县纪委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体会文章评选活动,确保党纪法规和廉政意识入脑入心。
“引廉”弘德。通过活动引廉,先后开展了“以德促廉”、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举办廉政演讲赛、知识竞赛等活动37场次;通过典型引廉,组织学习了杨善洲、谷文昌等先进模范事迹,开展了“德廉之星”评选活动,评出勤政廉政和“四德”建设模范16名,在全县进行了集中学习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了干部职工勤政廉政。
“警廉”树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一批警示教育片、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专题学习一批教育资料、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件、讲解一堂廉政教育党课、创建一批廉政教育基地、发起一次集中网络宣传为内容的“八个一”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警示教育大会87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97场次,发放《商洛市警示教育案例选编》1000本,引导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倡廉”正风。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廉政文化,依托渔鼓的地方文化形式,编排廉政文化节目67个,举办了以反腐倡廉文艺专场演出50余场次,拍摄廉政文化专题片、微电影6部,开展了“百名领导干部同唱廉政歌”、廉政文化三秦行及廉政文化商洛行走进柞水等大型文艺演出3场次,创办了全市首家县级廉政文化刊物《廉文大家读》,编印17期15000份。在各镇(办)、各部门建起反腐倡廉“防疫站”13个,德廉教育室8个,反腐倡廉活动室21个、反腐倡廉图书专柜81个,全面形成崇廉尚德的良好风尚。
“考廉”防变。把任廉政考试作为领导干部上岗前的一道重要关口,从科级领导干部到部门股室负责人、从基层站所长到村级干部在提拔任用时必须人人通过廉政法规、《党章》、《宪法》三项考试,凡有一科成绩不合格者,坚决不予任用,严格把好任前廉政关。目前,已组织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11场次291人、股室站所负责人及村干部任前廉政考试97场次1448人,57人因考试不合格被取消任职。
“诺廉”立品。把廉政承诺作为时刻提醒党员干部恪守廉洁的一项措施来抓,推行了三级公开廉政承诺制度,在党员干部提拔任用、重大节假日、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开工建设前,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相关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凡承诺期间收到群众不良反映的,取消任用或迅速调查处理。目前已签订廉政公开承诺书4238份,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廉洁意识,端正品行,防患未然。
“讲廉”促学。推行了党委(党组)书记讲党课制度,确定每月最后一周为“廉政党课日”,由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支部书记组织开展讲党课活动。县委书记带头在县委中心组学习时亲自讲党课,镇和部门必须按月开展讲党课活动,写好党课讲稿和教案,在县纪委备案,下属单位和村组、站所的党课讲稿由部门纪检组、镇纪委备案审查。目前,全县已开展讲党课活动1298场次,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谈廉”劝行。推行了以“十必谈“为内容的廉政谈话制度,把廉政谈话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具体措施,由各级党委(党组)、支部书记负责,在干部提拔任职轮岗交流、项目建设启动、重要节假日、婚丧喜庆事宜、班子不团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群众有反映、干部作风漂浮、有不廉洁苗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等10种情形下,积极开展对党员干部的约谈提醒教育。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开展各类形式的约谈谈话261场次,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评廉”肃纪。实行了勤廉测评制度,结合“四个二”工作法,每季度由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对各镇办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及个人勤廉表现进行测评评议;每年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纪委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勤廉测评,测评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同时,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黑名单”制度,将测评末位的领导干部记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控,直至再次测评优秀方可解除,目前,已开展县镇村三级领导干部勤廉表现测评1329场次,21人次被纳入了“黑名单”,及时防止了小问题酿成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