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柞水县纪委通报了4名违纪干部;5月通报了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9起违反干部作风纪律典型问题;9月通报了7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与已往通报更进一步的是,今年以来的通报不仅人数多,频率高,而且对违规违纪干部直接“点名”。
公开晒晾违纪干部的“丑”,这样的点名通报曝光方式在柞水县已经成为常态。日前,为充分发挥违纪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该县出台了《柞水县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规定(试行)》。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局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政治、组织纪律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违反干部作风纪律案件和其他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将予以通报。通报的内容包括违纪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采取印发文件、召开会议或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中旬前对前一季度全县的违纪案件进行发文通报,重大、典型案件可采取召开会议或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乾佑清风网等方式及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或通报。
“处理违规违纪干部不再遮遮掩掩,不仅亮“丑”也晒出干部违纪违法教训”县纪委副书记蔡克峰说,“一个个点名通报就是一次次警钟长鸣,让违纪干部彻底曝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也给更多的党员干部敲响警钟,真正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