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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六个一”强化办案工作治本功能
发布时间:2015-10-15   来源:柞水县纪委     

    近年来,柞水县全面推行“六个一”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办案工作,规范案件管理,充分发挥案件查办工作治本功能,取得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一案一督查。建立了“日询问、周汇报、月督查”的办案督查制度,由分管案件工作领导带领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到办案第一线协调、指导、督办,必须做到每天询问各办案组查办案件进展情况,办案组每周必须向分管案件的领导汇报办案情况,分管领导每月组织召开办案人员会议督查案件办理情况,及时为调查组排忧解难,确保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一案一剖析。针对每一件具体案件,查结后由调查组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剖析,认真撰写分析报告,归纳发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危害性、发案特点和规律,总结经验教训,写出案件剖析材料,归入案卷并发送到涉案人员单位,要求组织学习,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一案一建议。在对个案剖析的基础上,办案组必须针对普遍性或倾向性问题,查找制度上的疏漏、机制上的缺陷和监督上的盲点,形成调研报告,通过办案向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和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进行剖析,商定对策,及时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堵塞漏洞,做好防范。 

一案一警示。在查办案件时,每一件案件由办案组督促违纪人员撰写忏悔书,在一定范围进行教育;在宣布对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决定的同时,召集涉案人员所在单位、所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剖析、引以为戒。同时,积极发挥点名通报的警示作用,对于典型案例毫不留情通过内部通报、网站、微信、微博进行指名道姓通报,最大限度发挥查处一人、警示一片的作用。

 一案一回访。建立了《“一书一卡一日记”办案监督管理制度,案件初核时办案组成员必须签订安全文明廉洁办案承诺书,领取《查办案件工作日记本》,办案过程中必须记录办案情况和8小时之外活动去向,案件终结后,由分管领导带领案管室人员组成监督回访组,深入发案单位,了解办案人员的执纪情况及群众的反映、发案单位的整改情况、处分决定的落实情况及违纪违法人员的思想和表现,确保案件的治本功效得到发挥。 

一案一建档。由纪检监察室和案管室对违纪人员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录入、汇总和入库管理,由案件审理室负责对违纪人员档案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发现档案缺项、不规范等问题,退回办案组重新完善,认真开展案件分析,建立以案治本和案件协调管理档案,不断完善查办案件治本机制和案件协调管理制度。 去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计受理信访举报282件(次),初核案件307件(次),立案166起,党纪政纪处分206人员,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在全县干部中发挥了积极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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