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柞水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利用周末时间迅速学习市纪委有关案例通报和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条意见》,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 会议由县委书记陈璇主持,县委各常委、所有县级领导出席会议,各镇(办)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委副书记组织学习了市纪委关于洛南县委原副书记赵立民的违纪通报,县委副书记、县长姚书祥组织学习了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条意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袁鹏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内容进行了辅导。 县委书记在会上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并对全县党员干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以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为警示,将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令行禁止,防微杜渐,洁身自好,做到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不断增强拒腐防变、保持本色的坚定性。二是强化教育,严守党纪。迅速转发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条意见》,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学习掌握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时时铭记、处处践行。三是廉洁自律,慎独慎微。要求全体领导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敬畏组织赋予的权力,严守纪律、严守规矩、严守法律,为各级领导干部带好头、当好表率,并扎实落实“一岗双责”,确保自己和所分管的领域风清气正。四是恪尽职守,加强督查。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按照“五个亲自”要求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管干部;纪检监察组织要实行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的人和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