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柞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加大监督检查,突出主业主责,强化问责追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出“实招”。全县上下认真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二”工作法,明确党委的“三个六”和纪委的“三个四”责任分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签字背书;推行的两个责任“公示牌”和台账纪实工作法,真正形成责任明确、目标具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正风肃纪敢于向”四风”亮剑。积极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按照县纪委的统一安排,抓住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60余次,发现问题9个并予以严肃处理。开展了“纪律作风督察月”活动,建立了常态化的巡查机制,驰而不息抓作风。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实行实名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强化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案件26件,党纪处分28人,实名通报8件次,维护了党纪法规的权威。
三是动真碰硬集中向苍蝇“开刀”。整合优化了内设机构,重新划分办案协作区,加强了办案力量。推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工作“六个二”工作法,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5年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投诉举报198件次,初核213件,立案110 件,结案112件,党政纪处分125人,行政降级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四是聚焦主业主责深化“三转”。县纪委监察局将参与、牵头的62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为8个,对全县43个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腾出时间精力,突出抓好主业,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继续推行党风廉政黑名单和述德述廉制度,建设反腐倡廉“防疫站”,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警示,早打招呼。完善以“一案三查、一责三问”为重点的责任追究机制,通过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全县3个单位被追责问责,3个单位被通报批评,3个单位被“一票否决”。
在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在教育培训上加大力度,在奖惩机制上细化措施,在内部管理上严肃执纪,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