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柞水县纪委坚持“四个不让”,确保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严格要求,不让一项规定“放空”。
该县制定下发了《关于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提出了“十个严禁”的具体要求,对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十个方面进行了明文禁止,为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划定了“红线”。同时,将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商洛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条意见》、《中共柞水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等十八大以来中省市县出台的67项党纪条规、制度规定汇编成册,编印了《守纪律 讲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条规制度选编》一书3000册,发放到县镇村三级党员干部手中,方便了他们随时学习法规、随手查阅资料、随机对照言行,做到自觉学习、自我提醒、自查自纠,使他们进一步牢记规矩、遵守纪律,不断增强全县党员干部遵纪守规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明察暗访,不让一个问题“放过”。坚持把明察暗访作为有效手段,建立了作风纪律长效巡查机制,将全县45名部门纪检组长集中起来,成立了5个明察暗访组,重点围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突出问题,深入全县各镇办部门和单位,采取取突击检查、走访座谈、调阅发票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工作,要求每组必须完成2件以上案件线索,暗访结束后逐一进行交账。针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采取快查快处,一经发现迅速核实、立即调查、直接处理、点名通报,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强大威慑力。
强化问责,不让一丝责任“放松”。要求把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履行好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作风建设纪律规定情况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过节纪律规定的行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和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和不断深化。同时,严格坚持“一案三查”、“一责三问”要求,对于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镇办部门和单位,不仅要查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查处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畅通渠道,不让一件线索“放手”。 在县委、县政府大门口设立了县纪委监察局投诉举报中心,设立了投诉举报箱,每天由1名分管领导和2名干部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开通了“12388” 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印发了作风纪律监督卡10万余张,面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通过广泛设立民情直通车投诉举报信箱、投诉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举报信箱等形式,畅通了县、镇、村三级信访渠道。在县纪委监察局乾佑清风网设立了“廉洁过节“投诉举报专区,开通了“柞水清涟”微信平台、微博、县纪委舆情监测群等,由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对网络举报线索及时收集、及时转办、及时答复,确保了投诉举报信息第一时间采集、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处理,不放过任何一件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