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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发挥巡察作用助力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6-09-08   来源:柞水县纪委   作者:明晓东

日前,柞水县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拉网式巡察,以“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活动为内容,全面打响包村扶贫干部作风纪律及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专项行动攻坚战,为顺利实现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凝聚监督合力。县委进一步明确了县级领导包抓党建和脱贫攻坚联系村,成立了12个“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督导组,由县级领导带队,从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等相关部门抽调50名干部,分别负责全县9个镇办、县直党群系统、政府系统和中省市驻柞单位及企业、学校、医院的督查指导工作,充分发挥纪检、人大、政协监督作用,确保监督实效。由县纪委负责,县扶贫局配合,成立了4个明察暗访组,重点围绕“全县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及脱贫攻坚工作中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同时,进一步畅通了信访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全面形成了监督合力。  

突出巡察重点。县委县政府印发了《柞水县“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方案》和专项整治督导组、明察暗访组责任分工及巡察督导内容,明确了以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工作纪律以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浮躁、虚假、懒惰、扯皮等“四种病”和纸上谈兵、得过且过、袖手旁观等“三种不良倾向”的巡察督导重点,实行分片负责、定点包抓、交叉检查、协同作战的方法,采取定期检查、巡回督察、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不间断进行巡察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县委汇报、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处理,确保干部作风不断转变和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确保巡察实效。由12个督导组和4个明察暗访组根据各自巡察的范围,巡回各镇办部门和村组、贫困户家中,每组带上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办案设备,通过座谈走访、电话询问、信访举报等方式,重点收集核查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是否存在不敢担当、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通过查阅扶贫项目资料、财务账簿、原始凭证等资料,重点核查党员干部在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通过查阅会议记录、督查记录、工作台账等资料,重点核查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情况。同时,要求每个督导组和明察暗访组在每轮巡察督导中必须至少完成1件问题线索,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严肃追责问责。对脱贫攻坚中的违纪问题及干部纪律作风问题坚持“零容忍”,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和“四种病”、“三种倾向”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的、脱贫攻坚“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岗离村工作不实的、不按时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在对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通报曝光的同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柞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若干规定》进行追责问责,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通过严查处、严曝光、严追责来倒逼责任落实,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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