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临近,柞水县纪委坚持挺纪在前,高举教育提醒、监督检查、追责问责三把“利剑”,剑指“节日病”,斩断“四风”根源,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让正风肃纪成为常态。
强提醒。县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进一步重申“十个严禁”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烟酒、土特产和变相利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或机关食堂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组织隐形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格执行公务车辆节假日集中封存制度;严禁用公款举办豪华、奢侈的联欢会和节庆活动;九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涉毒涉赌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出现违反换届纪律“九个严禁”和“九个一律”的人和事。同时,通过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平台,发送有关廉洁过节信息、相关案例1000余条,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摒弃侥幸心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条意见”,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
强监督。从9月10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抽调了36名纪检组长成立了6个巡查组,采取明察暗访、调阅发票、核对账务等方法,通过检查一批商场超市、核查一批公务接待支出、剖析一批车辆运行费用、核对一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暗访一批旅游景点和餐饮酒店、明查一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惩一批违反换届纪律规定的违纪违规案件的“六个一批”措施,重点针对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中秋国庆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遵守换届纪律等情况,全面开展为期50天的全县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专项检查工作,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对症下药,猛药去疴,狠刹节日不正之风。同时,面向社会公布了县纪委信访举报电话、网址、微博、微信等渠道,严格执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确保各类“节日病”无处可逃。
强追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监督责任,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带头抵制“四风”,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教育、管理和监督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县纪委在不断加强巡察的同时,严格按照“一案三查”、“一责三问”的要求,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教育惩处追责“三管齐下”, 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县委“两个责任”追究办法严肃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