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今天的谈话,使我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迅速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日前,柞水县营盘镇副镇长张某在接受县纪委约谈后,深有感触地说。
去年以来,柞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把约谈提醒作为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有效抓手,抓住苗头性问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对信访举报、日常巡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了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完善机制,夯实责任。该县建立了“五级约谈”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约谈,由县委书记约谈镇办部门一把手、县委常委约谈联系镇办部门班子成员、县纪委书记约谈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镇办部门班子成员约谈股室村组负责人、股室村组负责人约谈一般干部,将压力传导到基层,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围绕廉政风险点集中的重点单位重点人员,开展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约谈,建立了效能问责“备忘录”和“提议单”制度,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分别开展专项工作约谈,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已开展上门约谈41场次,约谈397人。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由纪检监察干部列席各级组织民主生活会,抽调县纪委室主任以上8名干部参与各镇办部门民主生活会96场次,通过现场质询、集中点评等方式,确保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灵活运用,抓早抓小。为把可能发生的违纪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该县纪委对信访举报、日常巡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提醒、谈话、约谈、函询等方法,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提醒、问责追责,做到早规诫、早处理。同时,对谈话提醒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筛查、严格管理,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制定了切合本县实际的《柞水县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和统计指标,制定了相关表册,对践行“四种形态”进行了规范。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干部86人、开展函询22件,其中县纪委书记对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的曹坪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及群众举报但经调查不实的11个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实施了约谈,通过澄清问题、批评教育,杜绝了苗头性、倾向性演变发展为腐败问题的趋势。
强化教育,注重预防。以党纪党规教育为重点,开展了“两准则”、“四条例”学习教育活动,组织举办了《准则》《条例》集中宣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六级联考”等活动,使全县6700名党员切实达到了《准则》人人熟记、《条例》个个遵守的效果。以专题教育为重点,开展了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3场次,组织《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论述摘编》、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教育活动,编印《学思践悟》、《警钟长鸣》、《作风纪律制度选编》、《准则条例解读》、《问责条例学习读本》等廉政教育“口袋书”5种30000册,开展读书活动621场次、征集体会文章1972篇,在全县掀起了“读廉书、写廉文”的热潮。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了全体县级领导、镇办部门党政一把手100余人到省法制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召开了“进基地、谈感悟”警示教育座谈会,使党员干部遵纪守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真正达到了防患于未然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