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动态 >> 柞水
【柞水】出台《办法》为纪检干部装上“加力器”
发布时间:2017-02-22   来源:柞水县纪委   作者:明晓东

  “案件任务超1件奖励1分、缺1件扣2分,宣传报道任务超1篇奖励0.1分、缺1篇扣0.5分……”每个部室和每名干部的业绩通过数据体现,最终与奖金工资、提拔任用挂钩,这是柞水县纪委监察局在内设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上的一项新举措。  

  今年以来,柞水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三项机制”,从政治建委、业务强委、执纪立委、严纪治委入手,制定出台了柞水县纪委监察局《各部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和《全员考核办法(试行)》,通过完善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内部部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断激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责、干事创业积极性,全面营造追赶超越的干事创业环境。该县两个《办法》按照全员办案、全员搞宣传的总体要求,将查办案件、信息宣传、调研文章等作为委局机关各室和全体干部的共同任务,同时按照各部室职责分工,将每项工作进行具体细化、数字量化,按照百分制赋予相应分值,将委局机关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纳入考核范围,根据个人完成情况进行加分奖励或扣分处罚,实行每月汇总、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并将个人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个人年终考核、评优树模、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该县纪委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全体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奖奖金作为奖罚资金,设立专户保管,根据年底个人得分情况,将分值换算成对应的金额,奖励得分者,处罚失分者,真正让奖励处罚与经济利益挂钩。同时,对受到上级表彰、创新工作被推广、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等6中情形进行相应加分,对工作失误、不愿担责、工作任务未完成等5种情形进行扣分处罚,对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个人和所在部室,在从重从严处理的同时实行“一票否决”,真正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只有首先管好纪检监察干部,才能管好其他党员干部。针对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出勤不出力,以及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等现象,我们就是要打破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常规管理模式,给能干者创条件、给多干者尝甜头、让不干者吃苦头,让全体干部自觉形成追赶超越的意识,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袁鹏说。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