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映的问题,原以为不过是按程序走个过场,还准备再到市纪委反映,没想到县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非常认真,不仅承诺严格为我保密,还告诉我等处理结束第一时间向我反馈,并给我奖励。”柞水县凤凰镇村民李某高兴地说。今年以来,柞水县纪委坚持从实际出发,通过“三个强化”力促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贡献率。
强化梳理分析,当好决策“调研员”。严格实行信访件研判制度,建立了信访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集体会审的工作机制,收到信访件后,由信访室认真分析、深入研究信访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负责任的拟办意见,呈送主要领导审阅批示后制定调查方案,经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审核把关后依据方案展开调查,将信访了结的信访件一律提交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进行集体会审、集体决定,并由信访室对调查失实的信访件向被举报人公开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在逐级审核过程中,加大对信访举报问题的分析,按季度对全县信访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进行深层次剖析,组织涉及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县纪委相关室进行全方位“会诊”,形成分析报告呈报县委主要领导和委局领导阅示,找准腐败问题多发易发领域和问题根源,为领导研判全县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形势、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提供有力参考。
强化信访稳控,当好矛盾“调解员”。在抓好县镇两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同时,做好越级向中省市纪委信访举报的稳控工作。做到公开阳光,推行了实名举报四个节点告知制度,对实名举报的信访案件,在受理时由信访室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办理期限及相关程序和事项,在开展调查时由调查组向实名举报人告知信件承办单位和人员,并提醒举报人对调查组成员予以监督,在立案后,由调查组向实名举报人告知初核结果或立案情况,最大限度消除举报人的疑惑,引导他们不再越级上访。实行信访“三查”制度,对结案了结的信访案件进行抽查、复查和责任倒查,实行了实名信访奖励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奖励制度和奖励标准,对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300元—10000元不等的标准给予实名举报人奖励,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和举报人权益保护措施,激发了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又最大限度让举报人满意,达到息访罢诉的效果。
强化重点办理,当好群众“保卫员”。突出扶贫领域、涉农工作、惠农政策、民生工程、基层干部纪律作风等重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干部作风明察暗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下访”等专项行动,定期不定期开展问题线索梳理排查,对涉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吃拿卡要和贪污、截留涉农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针对镇村干部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信访举报,采取重点办理、限期办结、跟踪督办等措施,不断提升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确保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查处,及时向群众答复,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切实当好群众利益的“保卫员”,使群众在信访举报中真正感受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