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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拧紧审理工作“螺丝扣”
发布时间:2017-03-28   来源:柞水县纪委   作者:杨丹

 今年以来,柞水县纪委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审理工作新机制,严把重要关口,将审理的“螺丝扣”拧得紧紧的,推进执纪审理逐步进入“快车道”。      

转变审理方式,把好审核关。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对违纪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等严格把关,重点审核事实是否清楚、手续是否完备、证材是否齐全、案卷是否规范等,不合规的退回办案单位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对自办涉刑案件移送移交等关键环节进行把关,防止该移交不移交、自查自定等问题。在立案依据方面,由重点审理向全面审查转变,既审查初核查实的问题,也审查初核报告中对中没有涉及的问题,促进初核环节的严谨规范。在事实认定方面,重点由“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结合违纪“主体、客体、主观、客观”等四个构成要件,分析判断是否违纪及违纪的类型,同时提出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是否进行责任追究的意见。在证据鉴别方面,逐步从被调查人口供等言词证据转变到书证、物证等客观性证据上来,合理排除违规取得的瑕疵证据,以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和检验全案其他证据特别是言词证据的可靠性。    

提高审理效率,把好质量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县纪委牢牢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案卷坚决予以退补;对法院判决移送的案件、行政处罚移送的案件、被调查人对违纪事实无异议的案件,简化程序,快速审理。推行审理提前介入制度,在坚持查审分离前提下,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集体研究定性量纪的违纪案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审核证据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促进纪律审查和审理“双提速”。同时注重内外部的沟通与协调,一方面主动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全面深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加强查审双方配合协作,提升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协助其做好移送案件的后续工作,促进案件快审快结。加强与法院、审级等联系,遇到专业性强及疑难、重大、分歧较大案件,组织专家库相关人员进行集体会商、共同研究,确保定性合理、量纪准确。    

 瞄准量纪尺度,把好纪律关。柞水县纪委在执纪审理工作中,坚持“疑错从无、无错推定”的原则,坚持“宽严相济”,以纪律为“尺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注重对从轻减轻、从重加重情节的证据审核把握,严防出现执纪“畸轻畸重”倾向。该县纪委对于一些违纪情节较轻的,综合运用“一二种形态”,基本上采取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廉政约谈、谈话函询等方式教育提醒;对于“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等情节炎症的,综合运用“三四种形态”,坚决严查、严惩和曝光。既做到客观准确地认定错误事实和错误性质,严肃执行党纪政纪条规,恰当地给予纪律处分,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又在弄清错误事实的基础上,具体分析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危害,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运用条规政策,准确地把握量纪情节,确保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注重对涉案人员的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理顺思想情绪,又注重发现单位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容易发生违纪的漏洞和不足,帮助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力争从根本上堵塞今后违纪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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