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形态”是各级纪委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把从严治党引向纵深,用好“四种形态”是关键。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执纪审查中,往往存在就案论案、就事论事等现象。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性,对促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是突出政治思维来开展执纪审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明白,纪律审查首先是政治审查,纪检机关的成立初衷、使命承担和发展动力,都是为了维护、执行和保障党的纪律。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来开展。“治病救人”根本是灵魂和信仰的拯救,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不配合组织的调查,甚至拒绝检讨忏悔,应作为党纪处分的重要量纪情节。在纪律审查中,一次谈话、一个线索处置都必须突出政治,运用政治思维来考量,作为政治要求来对待。如面对组织询问时说假话、做“两面人”这些都是对党不忠的表现,都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不能因为问题最终得到了查处,却放过了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错误”,不能因为担心“态度”“思想”作为违纪事实难把握而忽视,都会导致纪律审查水平降低,办案效应大打折扣。某种程度上讲,对政治要求的忽视,是有些违纪行为重复发生的症结所在。只有时刻突出政治思维,注重纪律审查中的政治纪律、政治要求,才能够真正体现践行“四种形态”的精神所在。 二是突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来开展执纪审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践行“四种形态”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践行“四种形态”所应达到的政治效果。在基层纪律审查中,往往容易忽视良好政治生态营造这一根本目标。对影响政治生态的苗头性现象,应及时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进行预防;对破坏党风政风的违纪违法行为,尽管所涉及的数额不大、人员职位不高,也应高度重视、及时查处;对社会反映恶劣的应予以严查,有从严从重情节的要处分到位,给干部群众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以信心。对于一个地方或单位违纪问题多发、高发、复发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的责任,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责任,都要追究到位。对已经查处的严重违纪案件,要充分做好“下半篇”文章,抓好警示教育,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人、震撼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实现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要突出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干部干事创业来开展执纪审查。服务发展第一要务是纪检工作讲政治的重要体现。当前,在基层部分干部怕犯错、怕担责,庸政懒政等现象突出。破解这一问题,要围绕促进发展大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四种形态”蕴含着点与面、惩与防、诛与教等深刻的辩证道理,犹如四道防线层层设防,既是治标的手段,更是治本的良策,尤其善用多用第一种形态,把教育人、挽救人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容错纠错,是有效鼓励党员干部放手干事创业的有力武器。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后发展地区的纪律审查工作更要提高政治站位,善用“四种形态”受理线索,查处案件,特别是对影响企业经营、招商环境的案件,要着眼于大局的意识,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真正把执纪审查与促进发展形成正向关系、良性互动。
四要突出调动群众参与反腐积极性来开展执纪审查。能否调动群众积极性关系到反腐败斗争的成败,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要顺应群众的期盼开展纪律审查,针对热点问题,特别是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高看一眼”,要快查快办以顺民心。在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时,要深入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既看到查办结果,也监督查办的过程,使群众更理解执纪审查工作,也更接受处理结果。要通过健全举报保密机制、举报奖励机制和举报查处结果回复机制,细化有关信访举报的保密制度和防范措施,对举报人人身、财产、生活等方面提供保障。同时,要畅通普通党员通过党内监督渠道反映问题,尤其运用“互联网 监督”平台进行监督,形成反腐败的人民战争态势,造就从严治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