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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织牢自身“监督网” 坚决防止“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8-30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张力

山阳县坚持严格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制定出台了《巡察干部管理制度汇编》,健全完善内控机制,织牢自身“监督网”,坚决防止“灯下黑”。   

结合基层工作实际,重点针对巡察流程、工作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参照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巡察工作保密规定》、《巡察干部管理办法》、《巡察问题线索分类处理意见》等18项规章制度,编印成《山阳县委巡察工作手册》。对巡察工作流程、相关事项处理、职责程序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规范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内容全面具体,操作性强。按照各司其职、有效管用的原则,紧紧围绕规范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承担职责的具体范围、内容和基本要求,梳理了巡察办和巡察组的职责清单,明确规定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和方法,做到权责统一,高效运行。加强巡察干部的管理监督,公布巡察干部违规举报电话、信箱,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引导巡察干部在授权范围内依纪依规开展工作,促使巡察干部时刻坚守工作底线,自觉接受监督,用好巡察“利剑”,当好巡察“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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