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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落实“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7-09-14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张力

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注重日常监督,前移关口,抓住关键,从严从实执纪问责,积极落实“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维护纪律权威,监督执纪工作成效显著。1—6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44件、初核162件、立案98件、结案84件、处分94人。    

县纪委制定下发《山阳县纪委实施“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登记表》,规定了适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形。1—6月,共实施“第一种形态”292件,约谈函询、谈话提醒、通报批评等351人次,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了常态。聚焦“三个助力”和群众身边“四风”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优亲厚友、克扣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如,对高坝店镇原民政办负责人孙庆斌,利用主办民政业务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手段,套取孤儿救助、高龄补贴、农村低保等民政资金的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孙庆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案查结后,县纪委立即启动问责,给予时任镇长党内警告处分;对另1名时任镇长、3名镇包村领导,民政局局长、2名分管副局长予以诫勉;对民政局3名业务干部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其余14名干部,分别交由所在单位纪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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