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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纪委全面推进镇办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建设
发布时间:2018-01-15   来源:山阳县纪委     

“没有办案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工作本身”。山阳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贺荣书记关于办案安全工作要求,细化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有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规定,采取四条有力措施,全面推进镇办纪委谈话室标准化建设。

一是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市纪委执纪审查规范化暨标准化谈话室建设现场会后,县纪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镇办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工作。明确由一名副书记和常委专门负责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同时专题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取得县委支持。

二是建设标准规范到位。严格按照市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建设要求,建成符合现代化办案工作需要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和覆盖全部县域的视频监控、信息存储系统,实现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时配备了谈话桌椅、应急电源、消防器材等设备,谈话室内部墙面及桌椅全部软包,既维护谈话对象合法权益,又充分保障办案的安全。

三是管理使用规范到位。制定出台了《谈话室管理使用制度》《案件主办人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执纪审查谈话工作纪律》《谈话室使用审批制度》及《谈话对象交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谈话室的合理、有效利用及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指导保障及时到位。在标准化谈话室建设过程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申海多次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要求各镇纪委严格按照市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建设标准,保质保量的完成谈话室建设任务,并就建设中遇到资金短缺问题,县纪委在向县政府做好汇报的同时,决定从机关日常办公经费中优先挤出20万元,用于弥补建设资金不足。

目前,已有7个镇办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已建成,有2个镇办正在建设之中,其余9个镇办计划今年六月底前建设到位。镇办谈话室的建成,使基层纪委办案安全有了保障,必将为镇办纪委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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