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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学、讲、悟、用”四步走学好用好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5-18   来源:山阳县纪委     

山阳县纪委坚持学深悟透,突出“学、讲、悟、用”,切实学好用好监察法。

细读深学监察法。机关制定出台周例会集体学法制度,会前组织干部集体学习监察法原文,认真研读学习9章69条法律条文,做到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读,在此基础上,细读深研监察法释义等学习资料,找出重点,标出要点。对照《纪检监察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认真对照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工作流程图和常用文书格式,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强化业务本领。

琢磨讲清监察法。举办“学法析案”小讲堂,县纪委、县监委设计制定《干部学习培训计划表》,发放到机关各部室,开展“每月一讲”结合实际案例深入讲,机关支部进行学习心得集中讲,小组组织党员讨论讲。同时,机关党员干部深入联系村,进村入户向群众广泛讲,积极营造学习贯彻监察法热潮。

用心悟透监察法。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监察法释义》,利用山阳纪检网站、山阳纪检微信公众号等及时转发中央纪委《监察法释义》,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监察法的重大意义,体会监察法的科学内涵,各纪检监察室结合工作实践,转换工作思路,在学法用法中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文明办案水平。

融会贯通运用监察法。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具体工作,在实践中加深对监察法具体条文的认识和把握,切实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得、得有所用,将监察法规定要求落实到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紧密衔接,推动监察法的具体实施。(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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