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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纪委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8-10-29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张力

山阳县纪委监委把纪律教育贯穿到执纪审查全过程,坚持举一反三,推出案后说纪、案后立制等载体加强党员干部违纪预防,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实现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的转化。

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在接到处分决定后、宣布处分决定之前,首先由分管领导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教育,进一步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感受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使之在低落的情绪中激发出正能量,放下思想包袱,投入工作。

规范细化宣布程序。一是规定由纪检干部宣布。针对不同级别受处分对象,明确处分决定由县纪委常委、县纪委监察室负责人或基层纪检干部宣布。二是分类细化参会范围。宣布科级领导干部党纪和政务处分时,参会包含其所在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宣布其他党员党纪处分时,参会包含其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宣布其他监察对象政务处分时,参会包含其所在单位部门全体职工。

对照检查积极整改。对查处的重大、系统性以及具有典型性的违纪问题,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在处分决定宣布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成因,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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