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支持和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山阳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监督专责。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专项督导检查要求,坚决贯彻中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省市县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为强化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明确由一名副书记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建了工作专班、悬挂了机构牌子、落实了工作人员,确保组织、人员、保障“三个到位”,形成了统筹有力、顺畅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拓宽线索来源,加强线索管理。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省市纪委“五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查,统筹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印发了《关于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通告》,明确了举报对象、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综合运用信、访、网、电举报平台,方便群众举报。对2015年至2017年以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逐一梳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印发了《关于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的通知》组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摸排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的镇村通过入户走访、主动下访、现场接访等方式,深挖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当天处置、快速交办、定期督办,确保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保密规范、科学高效,为执纪审查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累计受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件,其中本级受理2件,在案件中核查发现2件,县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4件。
紧盯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按照党中央、中纪委和省市县委、纪委工作要求,紧盯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持续加大惩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县纪委对本级受理的2件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已予以信访了结。对2018年4月在案件核查中发现的十里街办寇家沟村原村委会主任张林勇霸占农村妇女、破坏村民家庭,开设赌场,殴打他人问题,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深挖细查,最终,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张3年有期徒刑。对案件核查中发现的中村镇王家碥村党支部书记张胜民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问题及时移交县公安机关。2018年11月19日,县公安机关以强迫交易罪对张胜民予以立案侦查。对县扫黑办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目前正在深入核查中。
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县扫黑办、县公安、县检察院、县法院等政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建立定期联系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县纪委案管室先后多次同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接联系政法机关侦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确保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形成工作合力。对政法机关2018年度以来已侦结、起诉、审判的涉黑涉恶案件中是否存在党员以及公职人员参与黑恶势力,甚至放纵、包庇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近期县公安机关侦办的“张强、张金水等人违法犯罪问题”,“苗东、刘兵等人违法犯罪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对接联系,对是否存在党员和公职人员进行了逐一筛查,摸清了犯罪团伙成员张亮系县中医院职工的情况。
狠抓问题整改,提高工作成效。针对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检查反馈商洛市发现问题,县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对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检查反馈商洛市发现问题涉及山阳县纪委部分的整改实施方案》,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整改措施,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