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靶向出击,精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目前,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件,党纪处分7人。
建章立制力保障。1月22日,中国共产党山阳县十八届六次全会上通过了《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实施意见》,提出“一个指导思想,四项目标任务,四项保障措施”,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细化举措,为集中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自查自纠实整改。各单位围绕中纪委指出的4方面12类问题 ,紧扣“学、查、立、改”四个环节,坚持开门查找问题、广泛搜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限期整改销号,并将问题清单上报县纪委,对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实现动态化管理。
畅通渠道浓氛围。畅通“信访网电微”举报渠道,公布了集中整治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来电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舆情聚焦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人和事,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高压震慑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巡察监督强运用。把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强化巡察监督,注重结果运用。对发现的各类问题深入剖析,甄别其表现,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对一般性问题,巡察组及时反馈,立行立改。对发现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严肃查处长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优先查处,快查快结。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