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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掀起《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热潮
发布时间:2019-11-08   来源:山阳县纪委     

9月4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经印发,就在山阳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各单位纷纷以各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条例》。

“《问责条例》此次修订,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尤其是将原有的6大类问责情形修改为11类、增加问责程序全面规范问责各个环节等方面,从根本上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等突出问题,让问责有纪可循有规可依……”。近日,天竺山镇《条例》专题学习会结束后,纪委书记同纪检干部交流时说道

各单位采用“线上+线下、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通过“班子会、职工会、党支部会议、廉政讲堂”等平台,运用县纪委“一网一微”新媒体和报刊第一时间对《条例》进行原文学习,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条例》解读、释义等文章,对新增、修订条款认真研读,进行新旧对照学习,认真撰写学习笔记,领会其精髓要义。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QQ群、微信群等讲体会、聊感想、谈困惑,积极交流探讨,深化认识,进一步明晰问责情形、问责程序和从轻从重问责情形等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提高学习成效,提升综合履职能力。

县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学习,精心组织,以有力举措推动《条例》的落实。要将《条例》纳入干部职工周例会必学重点内容;要确保教育对象全覆盖,确保“全体党员”一个都不能少;要坚持“两个结合”,即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相结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树立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努力做到严肃、规范、精准和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下一步,县纪委将把学习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日常督查、常规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内容,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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