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纪律监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山阳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四措并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节前通报鸣警钟。该县纪委转发了市纪委《关于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织做好“五一”和端午节期间纠“四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印发《山阳县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录》,收录5个典型案例及党纪法规,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警示教育强震慑。全县各单位在节前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廉洁自律准则》“八项规定”精神内容等,观看警示教育片《贪与悔》《贪欲之祸》等,主要负责人结合疫情防控和工作实际对纠“四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所有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提出严守“九个严禁”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双节”。
监督检查强监督。各镇办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监督检查、随机暗访的方式,对被监督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以及安排的旅游,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接受“一桌餐”吃请等问题,露头就打、冒泡就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追究严执纪。县纪委监委成立2个由班子成员带队的督导检查组,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纠“四风”工作不部署、不落实或“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从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