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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20-09-28   来源:山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动发现、深挖细查“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强化宣传注重线索收集。县纪委常委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及中省市领导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有关讲话、要求等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向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督促干部加强学习。运用山阳纪检网站、微信公众号、纪委干部微信群等新媒体累计发布扫黑除恶相关文章50余篇,营造宣传氛围。制作、张贴“打伞破网”宣传彩页、展板20余个,持续对全县18个镇办和239个行政村社区进行覆盖式宣传,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网站及微信二维码等,畅通举报渠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巡察工作内容,作为新一轮巡察工作重点。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等“三类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深入基层全面开展问题线索收集工作,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出击”。

加大问责注重日常监督。精准研判,深挖细查,严格执行“一案三查”规定,认真执行市纪委监委“一案三查”及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翻查复查等工作要求,对2016年以来涉黑涉恶疑似案件进行“清仓起底”,翻查可疑问题线索。实行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联督办问题线索制度,科学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公正处理。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恶涉黑涉伞案件,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直接查办。

强化联动注重责任落实。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制定印发《责任落实“清单化”和“单元制”监督工作的通知》,通过蹲点检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有关职责,确保工作有力推进。强化与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的日常沟通协调,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处置反馈机制、重大案件案情通报会商等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公安机关发现、抓捕的涉黑涉恶人员中是否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并深入分析是否存在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和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截至目前,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黄赌毒”问题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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