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制定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设立综合协调、审查调查、督查督办、宣传教育四个工作组,抽调专人具体办公,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抓案源线索,畅通信访渠道。在县电视台将专项整治内容、时间、举报方式公告一周;在各镇(办)村(社)、各部门各单位醒目处张贴了《关于集中受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设立了专项整治举报箱,扩大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知晓率,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组织案管室、信访室对近年来受理的涉及工程、矿产领域问题线索全面开展大起底、大排查。
抓以案警示,增强纪法敬畏。编印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例选编》,附录典型案例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并印发各镇办、各部门主要领导,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蜕变的灵魂》《贪欲之祸》等警示片120场次,教育党员干部3500余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强化理想信念,在知纪明纪中存戒惧、守底线。
抓制度规定,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山阳县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山阳县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由县纪委案管室牵头,将“围猎”领导干部、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建立行贿人数据库,实行动态台账管理。
抓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坚持把严肃查处工程领域违规违纪案件作为重中之重,采取直查直办、提级办理,一案一包抓、一案一专班的方式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20年,共累计查处工程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1件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