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电动自行车划定统一停车区域,不仅缓解了道路的拥堵,而且消除了安全隐患;小区的充电桩方便了日常充电,大家都很满意!”山阳县一居民小区的业主王女士高兴地说。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将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作为具体实事来抓,靶向监督拧紧电动自行车“安全阀”,护航群众用车安全。
山阳县纪委监委按照“部门联动、行业监管、属地负责”的原则要求,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由县公安、发改、市监、住建、城管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各辖区高层小区、自建房、三合一住宅楼、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场所306余处,治理电动车违规停放54处,清除安全通道及楼梯间杂物253处,打击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及“飞线充电”问题41起,查办个人多次违规充放电动自行车案件1起。
据了解,县住建局、城管局为全县增加充电桩2533个,在各住宅区安装智能阻止系统58部。县市监局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加强监管,并对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未索取供货资质证件和进货票据的6家门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县发改局和市监局将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在各住宅小区进行公示,并印发《关于规范山阳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