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有效破解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精准度不高、成案率低,整改针对性不强”等难题,山阳县积极探索“纪巡”监督贯通融合新路径,由县纪委监委包抓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协助甄别问题线索,提供巡前信息支撑、巡中专业协助及巡后跟踪督导整改,推动纪律监督与巡察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对所包抓联系党组织的政治生态、信访举报、在办案件等相关情况比较了解,由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既不耽误自身工作,又可以在巡察组进驻前,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应关注重点,让巡察组带着问题、循着方向精准发力。”山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巡察期间,兼职的“不驻组副组长”可根据需要及时参与线索研判,从专业角度指导巡察组收集固定证据、补充完善材料。对事实清楚的问题线索,可按程序转为“边巡边查”的问题线索移交至相关单位核查处置;对需进一步核查的问题线索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反馈巡察组补充完善,形成问题线索发现与处置的工作闭环。目前,十九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共选派3名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帮助解决线索查找处置疑难问题6个,提出线索补充了解意见建议6条,移交问题线索21件,其中“边巡边查”问题线索立案8件。
“通过探索‘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提高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在以巡促改、边巡边查中凝聚了监督合力。”山阳县委巡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表示,“不驻组副组长”参加巡察反馈会,参与巡察整改的跟踪问效,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制定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动态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精准评估整改成效,严防“纸上整改”“虚假整改”,通过巡察问题整改的日常督办,促进了“纪巡”工作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