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纪委坚持集中火力,持续发力,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
一是开展年初整顿。年初,召开了全县“强意识、转作风、做标兵”学习整顿活动动员大会,下发了《实施方案》。全县各级党员干部重点围绕党性锤炼、脱贫攻坚、本职工作,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相互进行民主评议、对标扎实进行整改、切实纠正“四种病”、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是强化节点检查。制定出台了中共山阳县纪委《关于开展集中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抽调县纪委3名常委、2名室(部)主任、5名干部和10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采取走访座谈、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查询单位经费账务等方式,对全县18个镇(办)、68个部门103个单位进行了常态化监督检查,紧盯“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和隐形变异行为。
三是深化教育监督。加强正面教育,组织开展“廉洁山阳”系列活动,开展教育培训30期1200余人次,不断筑牢全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开展家规家训、廉洁故事征集活动,挖掘和弘扬优秀廉政文化。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动社风民风向善向好。春节期间,向县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洁短信100余条,同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150余份。端午期间,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同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层层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1000余份,营造了崇德尚廉的良好氛围。加强日常监督,22名科级干部向县纪委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对344个单位、510名个人实施了廉政鉴定,对15名新调整县直部门“一把手”进行了廉政谈话,强化了对领导干部廉洁用权的有效监督。
四是加大通报曝光。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下发通报5期,特别是对立案查处的高坝店镇中心学校违规发放购物卡、天竺山镇三槐村党支部书记乐正海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城关街道办事处冯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冯有林违规公款吃喝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指名道姓在全县予以通报曝光,让顶风违纪者臭名远扬,让心存侥幸者收敛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