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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四举措亮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5-08-12   来源:山阳县纪委     

 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山阳县纪委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肃查处“小官贪腐”违纪违法问题,向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亮剑,有效遏制了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一是广泛动员齐发动。市上会议之后,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制定下发了《山阳县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办法》,建立了县纪委常委包片包部门督促指导机制,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深入镇(办)和县直机关分片召开动员大会,对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和动员,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在思想上为各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同时,县纪成立工作组,利用镇(办)赶集日在镇区设立信访举报接待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彩页,讲解受理问题范围,告知举报和问题反映方式,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和反映,在全县上下掀起了纠错治乱人人参与的热潮。

 二是多措并举挖线索。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镇(办)纪委委员工作室,村(社区)监督委员等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优势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拓宽了案源线索。充分运用微信、纪检监察网站网络举报平台和12388举报热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着力打造“来信、来访、来电、网络 ”四位一体问题受理平台。在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定期巡查、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网络舆情监测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开展纪委常委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活动,深入村组农户,走上田间地头,向群众面对面了解问题,挖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共走访52个村(社区),发现问题线索55条,在全县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问题线索发现机制。 

三是严肃查处双问责。严格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统一排查、集体研判制度,坚持领导批示必查、上级交办必查、反映两次以上必查,实名举报必查的“四必查”原则,严肃查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不良作风问题和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和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小官巨贪”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一案三查”,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单位和个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按程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做到“凡案必问责,一责必双问”,强化责任追究。

 四是建立机制强督查。建立日常督查制度,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进展情况严格实行周督查月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挂号跟踪、销号核查。严格实行签字背书和问题约谈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对承担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实行签字背书,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底数不清和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县纪委进行约谈,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责任追究,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四风”问题整治活动,坚持不懈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小问题发酵成大矛盾,让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释放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长效治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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