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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杨地镇五举措力促村监委会挥职发能
发布时间:2015-08-19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李涛涛 王青宝

自本年度村级监督委员会换届以来,杨地镇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提升村级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一改过去村级监督委员会工作涣散现象,让村级监督委员会想监督、能监督、会监督、敢监督、真监督,为村级监督委员会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坚强保障。    

 严格人选推选,让村级监督委员会“想”监督。结合本年度村级监督委员会换届的机会,严把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入口关,在符合规定任职资格条件的基础上,重点推选公道正派、积极性高、责任心强、群众威望高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做为村级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将有知识、有技能,愿意为群众办事、有办法为群众办事的后备干部充实到村级监督委员会队伍,增强村级监督委员会的生机与活力,促进村级监督委员会的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健全工作机制,让村级监督委员会“能”监督。镇党委、纪委把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入村“两委”班子成员教育和管理之中,促使他们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健康有序对村级事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建立村级监督委员会工作考评机制,把村级监督委员会考核纳入村级班子一同考核,对工作不积极,不正确行使职责,发挥不了作用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减少或取消当年绩效工资发放;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责令辞职,按照要求和程序补选补充新的成员。 

加强培训指导,让村级监督委员会“会”监督。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村级监督委员会的业务培训工作,定期不定期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个人自学等形式,对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能力的培训,重点培训村级监督委员会设立的意义、职责权限、监督方式和程序,不断提高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能力和水平,使其不但敢于监督,而且善于监督。截止8月份,共组织集中培训3次,以会代训5次。 

明确职责权力,让村级监督委员会“敢”监督。为了确保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能放开手脚大胆工作,镇党委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村级监督委员会找准工作定位,赋予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和督查权五项权力;镇纪委经常让村级监督委员会主任一同参与各类案件查办工作,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提高监督的公信力和说服力,保障了村级监督委员会及成员敢于监督,履职到位。     

强化待遇保障,让村级监督委员会“真”监督。通过镇财政预算的形式,参照村两委会班子办公经费标准,每年为村级监督委员会安排不低于800元的工作经费;在各村设立专门的村级监督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落实村级监督委员会主任工资福利待遇,村级监督委员会主任工资标准比照村级副职的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按全镇人均纯收入的1.6倍左右予以保证。同时,积极落实村级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的政治待遇,把他们与村支部、村委会成员同等对待,使他们在任有干头、离任有盼头,进一步增强他们搞好村级监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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