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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重申“十条禁令”抓干部廉洁过“双节”
发布时间:2015-09-18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张晓华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山阳县提前警戒,重申“十条禁令”抓干部廉过“双节”。 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双节”期间要在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的基础上,持之以恒做到“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或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二是严禁使用公款安排宴请或聚餐活动;三是严禁公款旅游或使用公款组织和安排单位职工旅游;四是严禁公车旅游和公车探亲访友、休闲游乐;五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升学宴、谢师宴”等事宜;六是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七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八是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九是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十是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级党委(党组)要把抓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县纪委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321524和专用电子信箱syjwdfsh@163.com,欢迎广大群众及党员干部监督举报。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节点、抓苗头、抓监督,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净化节日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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