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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山阳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强身健体”
发布时间:2015-12-07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李涛涛

为切实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今年来,山阳县纪委围绕“练为案、练为战”,积极推行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制度,采取多项措施打好组合拳,确保“上挂下派”干部“蹲得住、挂得实、干得好”。

加强领导抓落实。上挂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锻炼的干部从镇办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干部中选派,下派基层锻炼的干部一般从县纪委监察局各室干部中选派。上挂下派干部人选由县纪委干部室根据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际情况拿出方案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上挂下派干部学习锻炼期限为3个月,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若无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抽调或替换;下派干部要求参与镇办纪委的工作,主要参与案件查办工作和执纪监督工作。到委局机关上挂的干部参与机关的信访接待,案件调查、审理等工作。今年来,县纪委先后下派6名干部到镇办接受锻炼,共有6名镇办纪检监察干部上挂县纪委监察局跟班跟案学习。

强化措施抓管理。为了消除“上挂下派”干部“责任真空”。要求上挂干部脱离原单位工作,下派干部脱离机关工作,吃住在镇办,自觉接受县纪委和镇办双重领导,让干部带着案子、带着任务去锻炼。上挂学习期间,县纪委实行“多帮一”培养模式,根据工作实际和纪检监察干部特点,专门指派业务骨干与上挂干部结成对子,指导案件查办工作,定期与上挂干部谈话,听取上挂干部意见,指导上挂干部在思想、业务、办案能力方面快速提高。县纪委安排一名副书记专门负责上挂下派干部的日常跟踪管理,通过现场查岗、电话查岗、业务考核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检查“上挂下派”干部的在岗情况,查看“上挂下派”干部工作日志、工作小结、心得体会等材料,听取阶段性工作汇报,及时了解“上挂下派”干部工作、学习动态。截止目前,县纪委分管领导先后对“上挂下派”干部学习锻炼情况督查8次,专题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3次。

严格督查抓考核。为了避免上挂下派干部“做样子、走形式”,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出台了《山阳县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管理办法》,坚持个性和共性指标并重,结合“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内容和干部在“上挂下派”工作中承担的任务设定考核细则,通过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定期对“上挂下派”干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填写《山阳县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绩鉴定表》,存入个人档案,与干部年终考核挂钩,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来,县纪委下派干部先后帮助指导镇办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4件,给予当政纪处分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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