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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多措并举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发布时间:2016-02-04   来源:山阳县纪委   作者:张晓华

山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眼党员干部“不能腐、不想腐”,积极抓好预防腐败工作,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从严选人用人。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作为治理腐败的源头工程,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用导向基础上,将“廉”字设为一道“红线”,严把“廉政鉴定关”。凡是干部任用考察发现有不廉洁行为反映或廉政鉴定有问题的人选,一律暂停使用,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从源头遏制腐败增量。2015年,先后将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口碑好,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又不出事的110名干部选拔到科级领导岗位,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是深化宣传教育。2015年,全县以干部作风教育整顿和“清廉山阳建设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先后开展了“廉政教育月”、落实“两个责任”主题调研、“反腐倡廉漫画作品”征集、“清廉山阳?精彩故事”征文等五大系列活动,征集调研文章60余篇,廉政漫画300余幅、廉政故事200余篇。在县电视台制作播出“两个责任”书记谈专题节目16期,12名党委(党组)书记、4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做客电视台,就“两个责任”畅谈认识,交流做法,广泛宣传。在市以上主流媒体刊发反腐倡廉稿件200余篇,持续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是加大监督制约。坚持抓早、抓小,对群众反映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约谈、诫勉谈话,防患于未然,防止小事情演变成大问题。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大会述廉、警示训诫、廉政鉴定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2015年,7名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进行了述廉,对15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对110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考廉和廉政谈话,31名科级干部向县纪委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廉政鉴定单位307个、个人325名。 

四是盯住八项规定。制定印发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山阳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县级领导带队定期检查和县纪委常委带队不定期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双线”督查制度,紧紧抓住“五一”、“端午”、“十一”等重要节点,突出酒店、景区、基层单位等重点部位,狠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公车私用、公款消费等违纪问题。2015年开展监督检查50余次,当场纠正问题130个,立案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件,给予20人党政纪处分。 

五是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巩固消除办案“空白镇”成果,对办案情况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年考评”,对于查办案件工作落后的单位和部门,由县纪委领导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保持了查办案件强劲势头。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3件,初核199件,立案124件,结案77件,党政纪处分90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58案,给予62人党政纪处分。

 六是狠抓制度落实。继续巩固深化省纪委十七项制度和市纪委四项创新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推行镇办“五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基层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完善镇纪委委员工作室制度,2015年,全县18个镇(办)90名纪委委员已下访群众13200人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42件,督办转办一般性问题98件,发现案件线索19件,立案核查7件,纠正干部作风问题52例,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深入推行,完善了具有山阳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群,强化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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